本局各处(室)、局属各单位:
经局党组研究决定:
陈卫兵同志任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副主任,免去其总量处副处长职务;
濮志兵同志任扬州市环境保护局法规处副处长,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。
中共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
2017年6月27日